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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伙同他人轮奸妇女 警察父亲妨害作证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8:20 法制日报

  本网讯周文馨 陈玉霞 儿子伙同他人轮奸妇女后,身为警察的父亲不但不及时报案,反而出钱诱使受害人作伪证。近日,涉嫌妨害作证的犯罪嫌疑人武敬忠夫妇,在甘肃省庆阳市环县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据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查明,2004年2月4日晚,胡斌之妻芦某被武敬忠的儿子武斌及胡波、任得桥、张皓宇等人在西峰区正阳大厦轮流奸污。作为公安民警的武敬忠,在
得知自己儿子犯罪后,和妻子用1.5万元买通了受害人芦某及其丈夫,使芦某在检察机关接受询问时,改变了自己在侦查阶段所作的关于武斌实施强奸的陈述。

  2004年6月3日,西峰区人民法院以武斌犯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对此,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同年7月20日,西峰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以武斌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案件宣判后,知情者向庆阳市检察院举报武敬忠与其妻王云等人在上述案件中妨害作证。2005年6月10日,武敬忠、王云夫妇以涉嫌妨害作证罪被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受害人芦某之夫胡斌也因涉嫌妨害作证被列为第二被告,被检察机关一同提起公诉。

  在庭审中,武敬忠矢口否认妨害作证的犯罪事实,而其妻王云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受害人丈夫胡某也承认指使其妻作伪证的事实。

  合议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 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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