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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老兔”抢钱盗窃 西宁两少年获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9:1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年仅16岁的小龙和小勇,跟着36岁的无业游民高某多次实施抢劫、盗窃。2005年11月17日,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6万元,判处小龙和小勇有期徒刑8年、6年,两人均处罚金1000元。

  高某没有工作,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整天想着到哪里去捞点“光阴”。2005年6月3日,高某叫上年仅16 岁的小龙和小勇闯入西宁市城西区贾小庄29号院一屋内,采用持刀威
胁的方法,抢得两部手机,价值800多元。尝到甜头的高某于6月11日再次伙同小龙、小勇,采用同样的方法,在西宁市南川东路水利家属院一屋内抢得手机一部,案值700多元。贼胆越来越大的三人又多次在城西区贾小新村、福禄巷、高心所西侧、砖厂路等地盗割电信电缆,总价值达13800多元,给群众人身、财产及社会安全造成较大危害。 (作者 马金萍 王大庆 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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