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偷录自己与前男友性爱过程敲诈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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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9:37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亲手设置圈套并伙同他人共同勒索前男友的被告人李晓娜,11月8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5月,李晓娜与两名同伙商量拍摄其与前男友郑某发生性行为的过程并制成光碟,以此要挟郑某勒索钱财。5月28日,在购置了无线摄像头、手提电脑、录像盒等工具后,李晓娜及同伙入住桂林市环球大酒店,并将摄像头安置于房内。一切准备就绪,李晓娜将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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