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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供暖小区有土政策 不参加供暖就停水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0:48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3585000热线11月27日讯(记者 郝玲)明明是分户供暖,但不参加供暖就要被停水停电。而且,如果明年再参加供暖就要再重新交纳暖气开户费。

  昨天11:00许,记者来到博山区八陡镇和平小区,家住该小区2号楼的岳女士告诉记者,她家因为没交暖气费,已经被停电5天了。他们开了一家店,她和丈夫每天7:00就离家忙生意,一直到20:30以后才回家。家里有空调,根本用不着暖气。“我们楼上都是分户供暖
,自家不供暖又不影响别人。”

  据了解,和平小区4幢楼有很多今冬不愿参加供暖的居民。记者在1号楼前看到一张通知,上面写着“为尽早做好本年度冬季取暖工作,自2005年10月25日至11月6日,在小区办公室收取暖费,价格为18元/㎡,收费范围为已交房户,申请冬季外出的住户,应到办公室登记并停止本户水电暖的使用,以后需要重新使用时,应重新另交开户费,停用期间造成的损失由房户承担……”署名为和平小区办公室。

  13:00许,记者来到和平小区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今年村民不参加供暖,明年就会有更多的人不参加供暖,而这个小区的供暖是由村里自己买的锅炉组织供暖。锅炉等设备都是根据小区住房面积来买的,如果很多村民不供暖,那就会造成浪费。最后,他告诉记者,那些不想供暖的村民在停电、停水后都纷纷交上了取暖费。

  (a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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