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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收保护费 菜霸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1:20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李力)曾在丰台区一带的菜市里强收保护费的8名外地来京人员,日前被丰台法院分别依法判处5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丰台区五里店的一个小院子里,住着四五户卖豆芽的外地人。2004年11月27日深夜,八名手持刀棍的男子闯进院子,开口就要每家给2000元的封口费,理由是有人吃这里的豆芽,吃坏了肚子。望着他们手中的刀和棍子,院子里的人有的默默回屋拿钱,有的两家一
起凑足2000元。拿了钱,这伙人扬长而去,直奔下一个“目标”。在离此院子不远的一户人家里,他们又持刀抢走了一对老夫妻700元。之后两个月内,他们分别9次入户抢劫,前后总共抢劫被害人20390元。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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