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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检法实施条例12月1日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2:34 乌鲁木齐晚报

  (新疆日报记者兴科 刘洋2005-11-28)

  从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务院今年8月31日颁布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条例》是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一项基本行政法规。

  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条例》,至今已实施13年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检验检疫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原《条例》已很难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与世界贸易组织TBT协定的原则也存在着不相吻合之处。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库来西向记者介绍说:新《条例》共6章63条,分为总则、进口商品的检验、出口商品的检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在五大方面体现了新内容:设定了九项行政许可内容;规定了强制性措施;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还增设了一些重要的、必须的行政处罚条款内容。:

  (责任编辑: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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