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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药品当罚举报违法经营当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2:56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韩学谋裴强)11月26日,安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安宁沙井驿查处了一起涉嫌无证经营药品的案件,而该案件的举报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得到一定的奖励。

  11月26日上午,一群众向安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称沙井驿元台子社区内有人无证经营药品。随后,安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在
该社区的一间屋子里,一名男子正在给病人把脉配药。经查,该男子是该药店负责人,但其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涉嫌无证经营假劣药品,执法人员遂对现场药品进行查扣。据安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经初步查证,举报者的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待案件调查完毕后,药监部门将根据《甘肃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举报人进行奖励。相关链接举报假药最高奖五万

  10月11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甘肃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该《奖励办法》的举报奖励按照举报者提供的证据与查清的违法事实相符合程度分为三级,对于举报人的奖励,将依据执法机关查获的假冒伪劣药品货值金额的大小,一次性给予奖励,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

  本报记者韩学谋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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