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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问题诱发命案 婚后四个月丈夫手刃妻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5:30 北京晚报

  本报讯 撞上妻子与别的男人在一起,34岁的高玉林就手持木棍打得人一死一伤;结婚刚刚4个月,22岁的四川人邓仕海为发泄心中不满竟手刃新婚妻子。今天上午,几起因夫妻间感情问题诱发的命案分别在北京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记者看到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因为怀疑和冲动瞬间消失,留下的是一个个支离破碎的家庭。

  疑妻不忠夺人命

  站在一中院被告席上,高玉林不时地左右看看,并习惯性地耸耸肩膀,仅仅是因为怀疑,他就用木棍打死了妻子的同事王某,也将妻子打伤。开庭前,死者王某的女儿和哥嫂早早来到法庭。王的哥哥说,王某和高玉林不认识,和高玉林的妻子在同一个砖厂上班,两人是普通的同事关系。而在王某15岁女儿的眼里,爸爸是个开朗善良的人。“我妈在我10岁的时候就病死了,爸爸带着我,对我特别好。”王某的嫂子搂着小侄女,眼里充满了泪水:“孩子太可怜了,现在只能跟着我们,没有亲人了。”据了解,原告已经向法庭提出了28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对于起诉书的指控,高玉林认为自己不是“怀疑”,而是“抓现行”。他今年6月11日从老家来找妻子。到了妻子单位之后,高玉林刚给妻子照了两张相,相机就被王某抢走了。“我一气之下就打了妻子两个耳光,而妻子的同事王某竟把我拽出砖厂,问我是什么人,还用铁锹把我鼻梁骨打塌。”6月24日晚上,高玉林决定一定要把妻子带回家。他找遍了砖厂,竟发现妻子和王某在空无一人的砖厂夹道里发生关系。“我当时都懵了,捡起一根三四厘米粗的木棍朝着王某的脑袋就是两下。”打完王某,高玉林又开始打妻子。“我只记得妻子头流血了,然后爬起来就跑,我就去追她。王某打成什么样我不知道。”而妻子作证说,她和王某只是同事关系,那天两人只是一起去找白天干活时丢下的手套。

  丈夫手刃新婚妻

  上午10时,手刃新婚妻子的邓仕海被带上市二中院法庭。审判长开庭后宣布,被害人远在黑龙江的父母因为家庭困难,不能到庭参加诉讼,但他们已向自己原先的姑爷邓仕海提出了民事赔偿要求。22岁的四川来京人员邓仕海在餐厅作厨师时认识了大他3岁的女子小芳(化名),小芳是东北人,在同一家餐厅作茶师,两人交往了3个月,就在今年2月结婚了。邓仕海说,小芳婚前和别人生有两个孩子,邓仕海对此并不在乎,“我真的很喜欢她”,但在婚后琐碎的现实生活中,两人为孩子上户口等问题经常吵架,邓仕海后来又见到小芳和她的前男友见面。邓仕海说自己万念俱灰,他提出了

离婚,并两次试图自杀,还写下了遗书。今年6月30日凌晨3时许,夫妻俩在租住处又发生口角。邓仕海持刀猛砍新婚4个月的妻子,致妻子死亡。案发后,邓仕海自首。

  要钱不成要前妻命

  今年6月17日,53岁的陈立柱去找前妻要钱,遭到拒绝后竟残忍地把前妻张某和前妻35岁的同事史某用尖刀刺死。今天上午9时40分,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前半个小时法庭上就坐满了被害人的亲属,其中还包括陈立柱和其前妻21岁的儿子小明(化名)。记者问小明现在如何生活时,小明苦笑着回答:“逮哪儿住哪儿,亲戚家轮流住。”记者问小明恨不恨自己的父亲时,小明避而不答。

  在法庭上,陈立柱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据陈立柱说,2003年他和前妻离婚时私下签订协议,因为陈立柱没有收入,张某同意在离婚后付给陈立柱5万元。离婚以后,陈立柱就经常带着刀去张某单位要钱。被害人张某和史某是公交公司的售票员和司机,因为同在一辆车上工作,所以两人关系要好。据陈立柱所说,他之前去找张某要钱时曾遭到过史某的阻拦和殴打。6月17日下午六时许,陈立柱再一次找张某要钱,史某在得知消息后赶去帮忙,三个人在争执时发生冲突,陈立柱用藏在包里的尖刀将张某和史某刺死。看到躺在血泊中的前妻和史某,陈立柱开始向路人呼救,并给儿子打了个电话,电话里陈立柱只对小明说了一句话:“我把你妈杀了。”在法庭上,小明表示愿意作为证人当庭作证。邱伟王萍任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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