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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灯箱引发兰州“蒙娜丽莎”影楼大火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20:10 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11月28日电(朱国亮、范延旻)兰州市“蒙娜丽莎”婚纱影楼重大火灾原因查明,霓虹灯箱内电线连接不良引起火灾。28日,兰州市消防部门公布了这一调查结果。

  11月17日22时20分,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的兰州“蒙娜丽莎”婚纱影楼发生重大火灾,这栋楼总共有十一层高,火灾烧毁了一至五层的室内外装修和摄影、照相设备,整个过火面积为2300平方米。由于消防人员及时赶到,阻止了大火向更高楼层蔓延,当时楼内6名
被困人员也被救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这是兰州市今年发生的两起重大火灾之一,也是该楼发生的第二次火灾。2001年,该楼地下一层歌舞厅曾发生火灾,烧死一人。

  火灾发生后,甘肃省和兰州市两级消防部门组成了调查组展开了调查。经过10多天的调查,排除了人为因素引起火灾的可能,证实是霓虹灯铜铝导线连接处接触不良,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火灾发生。

  甘肃省消防总队防火部工程师吴建平介绍,调查显示,起火点为该楼西南侧门庭右上方的霓虹灯,灯箱内线路为临时线路,也没有设置防水探头和漏电保护器。而门庭是木质结构,上面垫有海绵层,均为可燃物。加之当晚兰州市区风雪交加,霓虹灯的铜铝导线接头松动短路后,引燃了周围的可燃物,火势乘风而上,造成了这次重大火灾。

  另据了解,2003年12月,该楼在二次装修和租赁给其他单位使用时,未经消防部门审批验收。2004年5月31日,兰州市城关区消防部门对蒙娜丽莎婚纱影楼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但复查发现,火灾隐患未整改,大楼没有按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等基本消防设施,达不到消防安全基本标准。不规范的装修为这次重大火灾埋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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