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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假币人员须持证上岗 商店、券商和保险公司都无权收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09:49 大华网-汕头日报

  本报讯(记者许似亮)以往有的商场收银柜上贴着醒目的“发现假币一律没收”,有的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时也曾遇到,交款时收银员发现是假币,就二话不说,把假币给没收了。这种做法其实是违法的!有关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只有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有权收缴假币。金融机构具体包括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邮政储蓄的业务机构。除了上述机构外,大家无论是在商场购物、证券公司交易还是购买保险、彩票,商店、券商和保险公司等商业和金融机构或个人,都无权收缴假币。

  据介绍,有权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方面也有详细的规定,如果在银行柜台上发现可疑币,经过充分鉴别后确认为假币,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可以收缴假币,但收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换句话讲,大家有权要求收缴者出示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在银行里,并不是每个员工都可以收缴假币的。收缴假币时,还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所有收缴操作都须由假币持有人目击。假币鉴定假币持有人可以直接到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者经过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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