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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收费住户难明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1:0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停车收费关乎小区很多住户切身利益,住户们希望小区物业停车能够明明白白缴费,然而,由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制定的、从本月起实行的《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实行有近一个月了,昨日记者走访我市多家住宅小区,发现许多小区物业仍在随意收费,小区居民缴费也是稀里糊涂,小区居民利益受到侵害。

  “收费许可证,没听说过”

  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物业管理企业应在停车场(所)醒目处悬挂标价牌。标价牌应标明服务项目、价格、制定价格机关、制定价格文号、执行时间等内容。但记者昨日走访我市文艺路、友谊路及幸福路多个住宅小区,没有看到这样的明码标价标牌和省市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在幸福路华山厂家属院,负责收费的门卫人员说:“收费许可证,我没有听说过,我们收费是根据厂里的规定。”记者在这些小区看到,门卫人员一看有车进来,马上递上一张收费票据,至于为什么收费、到底该收多少,都凭门卫说了算。一般车辆进小区一次是2~3元,但有的与门卫熟了,给1元钱不要票也可进入小区。

  省物件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应到物价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应公布相关收费标准,让住户明明白白缴费。

  票据应为税务部门监制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很多小区停车收费票据大都是企业单位自己印制的,有的连公章都没有盖。

  在华微电子公司开车的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车上放了一厚沓这种票据,有相当一部分是进小区为用户维修服务时门卫收费后给的,但拿到单位没法报销,财务人员说这种票据税务部门不认,单位自然不能报销。李先生只能自掏腰包了。省物价局有关人士指出,小区收取停车费应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收入也要缴税,否则可视为逃税行为。

  特种车辆竟也要缴费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军队、武警部队车辆临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停车场(含道路停车)停放,不得收取费用,执行公务的公检法车辆、消防车及救护车、运尸车、各种工程抢修车也免费。但记者在韩森寨附近黄河厂、华山厂等几个居民较为集中的小区了解到,门卫几乎不执行这一规定,特种车辆不缴费就不能进入小区,华山厂治安队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厂的几个小区对军警及公检法车辆都收费,这是厂里的规定,至于免费事项,他说自己没有听说过。

  停车乱收费居民可举报

  一些居民对于小区内的车位买断也很有意见,但又不知道应该如何解决。记者了解到,管理办法规定:对产权属业主所有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所),未与业主协商并经同意,不得实行车位买断或车位租赁;对产权不属于业主并取得独立产权证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所),可以实行车位买断或租赁,车位买断或车位租赁价格由双方协商。车位买断或租赁由业主自愿选择。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指出,小区停车乱收费,居民可拨打省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省物价检查所029-87312358,市物价检查所12358,物价检查部门将依照有关法规进行查处。另外,您所在的小区在停车收费方面有什么问题,也可以拨打本报记者电话13572059185反映。记者郑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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