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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网吧扎堆小区"吞噬"学生 伤心母亲向媒体哭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1:19 龙虎网

  【龙虎网讯】再过半年就要升初中的12岁儿子晨晨(化名)贪恋网络游戏迷失在黑网吧,成绩由原来的名列前茅迅速变为班里倒数第一。昨天,伤心无助的晨晨母亲王霞(化名)打进本报热线哭诉。据王女士讲,他们小区里黑网吧扎堆,有很多跟她儿子差不多大的小孩在里面玩游戏。接到线索后,记者立刻赶到现场暗访。昨天,这几家黑网吧被工商部门责令关门。

  哭诉:第一变为倒数第一

  一年半前,王霞一家还住在仙鹤门附近一个叫王庄的小村子里,去年5月份,他们搬进了王庄附近的仙居雅苑。王霞说,那时候,儿子晨晨正上五年级,而且成绩很好。

  “从幼儿园到读小学,晨晨在班里一直表现不错。尤其在三年级、四年级的时候,他好几次考了班里的第一名,从来也没落到前10名外。他还是班里的干部呢。”提起儿子以前的辉煌,王霞笑了。

  不过,很快,她就陷入了痛苦中,声音也变得哽咽起来。

  原来,自从搬家后,王霞夫妇就开始四处打工来维持生计,管孩子的时间更少了。正是由于缺少他们的管教,儿子踏入开在小区里的几家黑网吧大门,从此迷失方向。

  为了把儿子从网吧里拔回头,王霞到学校跟老师商量,让晨晨每天放学后留在老师办公室补习功课。老师爽快地答应了,但这并没能拴住儿子。五年级期终考试,儿子的成绩下降很厉害。老师也反映说,每次晨晨总是在办公室里晃一圈便偷偷溜走了。五年级期终考试的糟糕成绩也没能让儿子警醒,王霞告诉记者,前不久刚结束的六年级期中考试,她的儿子考了班里倒数第一名。

  “我爱人把晨晨狠狠地打了一顿,还是解决不了问题。”说着说着,电话那头的王霞哭了起来。

  从王霞的口中,记者了解到,她所住的这个小区里有好几家黑网吧,都隐藏在小区某栋房子里,每天都会有好多小学生到里面玩游戏。“我到网吧找儿子的时候,经常会看到很多小孩也在里面玩,也会碰到很多来找小孩的家长,看脸色,我知道这些家长也跟我一样的心情啊。”

  暗访:网吧传出冲杀声

  27日下午,在王霞的引领下,记者和江苏卫视两名记者带着暗访摄像机首先来到仙居雅苑20栋3单元106室。这里便是小区里的一处网吧。可能因为是周末的缘故,走进去,记者看到,这是一个3室1厅的套房,客厅和朝南的两个房间里摆了大概20台电脑,五六个10岁左右的孩子正在电脑前玩游戏,不时传出游戏的“冲杀”声。

  记者在这里没有看到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书》、《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见记者到处张望,坐在靠门的一年轻男子立刻站起来,问记者找谁。记者自称来上网,这位工作人员并没有要求记者出示任何身份证明,也没有按规定要求登记,只是找了台空电脑便示意记者可以上网了。

  坐在记者旁边的是一个穿校服的小学生,记者在与他交谈的过程中得知,他是小区对面紫东实验学校的学生,就住在仙居雅苑,经常到这个网吧里玩。

  旁边两个站着看他打游戏的小孩补充说,外面的网吧不让他们进,所以每次基本上都来这里,没有人过问他们的年龄。

  根据王霞提供的地址,记者以找孩子的名义又在紧挨着仙居雅苑的仙居华庭46栋2单元104室和60栋1单元101室发现了两处黑网吧。这两处跟前面那处一样,也是隐藏在居民楼内,每家的电脑数量都在20台左右。60栋那处网吧里有两个孩子,而46栋里孩子数量则明显比另外两个点要多。

  据附近居民称,这些网吧开的时间都不是很长,学生是这里的常客。

  惊人:火灾隐患较大

  在这3处网吧里,墙上空空荡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禁止吸烟、为防意外的消防应急指示等均没有。

  令人担忧的是,几十平方米左右的经营场所只有一个出口,有一家还在门内挂上帘子,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屋里几十人很难及时脱离现场。

  王霞气愤地说,如果出现了火情,后果将不堪设想。

  查处:当即责令关门

  昨天上午,记者把暗访到的相关情况向玄武区工商局作了通报。很快,负责这一片区的玄武区工商局玄武湖工商所的负责人便与记者取得联系,并约定下午3点前往查处。

  下午3点,玄武湖工商所一位姓徐的所长和两名同志准时到达仙居雅苑。在该小区20栋的那处网吧里,前一天记者碰到的那位工作人员称老板不在,在与老板电话联系时,老板坚称自己是有证的,但他人在外面暂时回不来。执法人员作了笔录后又来到仙居华庭那两家。

  这两家的老板都在,但他们都拿不出证照。工商人员告诉记者,这就是黑网吧,当即责令两家关门,等待处理。

  ■相关链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违者将受到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此外,条例规定,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从事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立审批。

  条例规定,这些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在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并要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供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不得设立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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