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死89岁外婆精神病人被判10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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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1:24 云南日报 | |||||||||
虽然患有精神分裂症,但作案时意识清晰的被告人李红明,日前被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今年26岁的农民李红明,偶尔会表现出精神不正常状态,但却不影响日常的生活。今年5月17日14时许,李红明在其家中因一件小事不满,就举起菜刀向其89岁的外婆李刀玉的头部及肩部连砍4刀后逃走,李刀玉于当天19时许因颅脑损伤失血性休克抢救
案发后,经司法鉴定:被告人李红明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意识清晰,在精神病症状的影响下作案,其实质性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削弱,对作案具有部分责任能力。元江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红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虽患有精神分裂症,但是在没有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时作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其应当负刑事责任。法院通过开庭审理,根据本案中的证人证言、物证、鉴定结论等证据,当庭依法对被告人李红明作出以上判决。 通讯员肖凤珍 雷红 杨志清(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