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取消生育间隔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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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3:13 大众网-农村大众 | |||||||||
据新华社兰州11月27日电日前结束的甘肃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对甘肃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调整,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取消生育间隔规定。 1989年11月通过的《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准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必须在5年以上;1997年修改为生育间隔在4年以上。条例修改后,不再对生育间隔作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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