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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小议:强迫押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5:1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唐螂

  羊城通之便利,无人有异议。然而,作为城市中一项垄断性的“准金融”服务,身上却粘附着颇不公平的霸王条款。如果听任霸王条款的存在,一方面用户的利益会受损;另一方面,发卡方还可能存在通过占用大量资金谋取非法利益的嫌疑,不可等闲视之!

  办理羊城通要收押金,是个不明不白的“买卖”。所谓押金,等于说羊城通卡是发卡方“租”给用户使用。发卡方承诺,用户停用时,凭押金收据和票卡可以退回押金。但这一“美丽”承诺,在实践中其实屡屡得不到兑现:发卡方给用户的票卡,并不是永不磨损的,牢固度也没经第三方作鉴定。但作为强迫性的条款,发卡方却要求退卡时票卡不得有损。于是,一旦遇到退卡、索押金的用户,发卡方总有理由将其陷于“不义”。结果当然是30元的押金,由发卡方“袋袋平安”了。

  不能提供永不磨损的服务,退卡时却要求“永不磨损”,这简直就是强盗逻辑。而就算你不退回押金,也应该有张发票或者罚单,表明你对这笔押金的“罚没”,是受到有关方面监管的,并没有脱离税收的体系。可是对于这笔押金,不仅很令人怀疑收取的合理性,而且从目前很小的成功退卡率来看,发卡方长期无息占用这笔押金———如果发卡达千万张,那可就是3亿多元!可见羊城通的押金,还真不止霸王条款那么简单。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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