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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四怕记者盗贼二奶同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5:56 新旅游报

  在某市最近召开的一次反腐败形势分析座谈会上,大家通过透视当前反腐败斗争清晰地看到,那些无视党纪国法、丧心病狂的腐败分子具有不可否认的“四怕”。

  这“四怕”是:一怕“记者曝光”。担负着舆论监督重要职能的新闻记者,尤其是“法制记者”,既是腐败贪官“害怕”的对象,也是被他们设法“收买”的对象。有很多记者凭着自己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正义感,敢于揭露贪官腐败的行为,坚持一鼓作气地进行“
跟踪采访”,实事求是地加以报道,不留情面地予以“曝光”。新闻记者在反腐败斗争中表现出的大无畏精神,已博得社会各界的公认和人民群众的赞扬。但也有极少数记者被腐败分子的“糖衣炮弹”击中。当今,腐败分子用重金收买记者、“堵”记者的“嘴”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尤其是涉及一些重大责任问题,他们千方百计、挖空心思依赖和指望记者用“假报道”和不实之词的“舆论”颠倒黑白,减轻罪责,以便达到蒙混过关、逍遥法外的目的。

  二怕“盗贼行窃”。有的贪官习惯于把受贿索取的金钱和贵重物品临时藏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也有的还未来得及“转移”的时候,就被小偷给“盗”了。因为这些“东西”都是见不得人的“灰色收入”,丢了也不敢声张,更不愿主动去“报案”。包括前不久媒体披露的某法院院长被盗不去“报案”则是不足为奇。殊不知,由于盗贼“犯事”,交代出了“贪官”,再加上纪检、司法等部门“顺藤摸瓜”,使一些腐败贪官轻而易举就“落马”了。例如,某市有一位局长和一位县长,都是从小偷身上“栽”了,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三怕“二奶”举报。现在的很多贪官一般都“包养”着几个“二奶”。除了“争风吃醋”时常暴露一些贪官的“劣迹”以外,主要是因为贪官本人与“二奶”的关系闹翻了,甚至出现“反目为仇”,“二奶”撕破脸皮冒死揭发举报,使贪官露出“马脚”;有的贪官生怕“二奶”坏了自己的“事情”,就采取“杀人灭口”的残酷手段。这些实例报纸上不是经常报道吗?

  四怕同盟背叛。贪官搞腐败一般都有复杂的政治和社会背景,他们官官相护,狼狈为奸,相互利用,勾心斗角。他们之间的关系盘根错节,但为了共同的“利益”,他们很容易结成“攻守同盟”。

  但由于他们做贼心虚的本质所决定,因而在强大的法律攻势面前则不堪一击。很多贪官“落马”都是内部“狗咬狗”的结果。

  除了上述“四怕”以外,有的腐败贪官还经常私下给自己打“镇静药”,吞“定心丸”。我们常常听到少数酒后失言的腐败分子自我吹嘘:“我承认我腐败,但领导比我还堕落呢!我一不怕领导,二不怕群众;有领导给我‘撑腰做主’,群众反映‘不屑一顾’!”但是,不管他们怎样诡计多端地“表演”,乔装打扮地“伪装”,但最终逃脱不了人民的法网,历史的审判!

  (文/许贵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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