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违法记满12分 客运驾驶人不得从事春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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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7:15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南京11月29日电(记者王骏勇)超速50%的机动车驾驶员一律吊销驾驶证;对交通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客运驾驶人不得从事春运。江苏省公安机关日前开展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据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长洪维志介绍,2005年1至10月份,江苏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2000多起,死亡6000余人,伤21000多人,直接经济损失1
因此,江苏省公安厅明确,凡超速50%以上的,一律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客车超员除依法处罚外,一律责令车主和驾驶人卸客转运,对疲劳驾驶的一律责令其就地休息。 全面实行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转递和责任倒查制度。对大中型客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和违法记分情况,公安部门将集中转递给交通主管部门,对交通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客运驾驶人一律不得从事春运。对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对驾校培训和车管所考试、发证情况进行倒查,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江苏交管部门还将大力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督促教育部门和学校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学生参加各类校外集体活动的,必须严格落实有关线路的交通安全措施。未经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所有学校不得利用道路组织各种活动。并严格查禁使用农用车、拖拉机和报废车接送学生上下学。 为严格交通安全执法考核,江苏省公安厅要求公路交巡警中队查纠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数量不得少于查纠总数的20%,同时明确,一旦高速公路发生严重堵塞,首先要严查分管局长、支大队长有没有靠前指挥,有没有采取有效的应变措施,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