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冒充绑匪虚构绑架小孩 海发短信索钱(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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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0:45 南方都市报 | |||||||||
绑架短信 本报讯 “你孩子已被我绑票,如想让他毫发无损,把钱准备好!要是报警,后果自负。”昨日,多名深圳市民被这条绑架短信吓出了一身冷汗。 市民胡女士告诉记者,她是昨日下午2时收到这条短信的,短信上除了上述内容,没有注明任何时间、地点和其他细节,只是在短信末尾留了一个联系电话:133××××9991。
“我儿子此时应该在学校读书,短信说不准报警,我从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情,当时手足无措。”胡女士立刻放下手头的工作,打电话回福田家中,让家人赶紧打电话到学校,看自己小孩还在不在教室。胡女士说,因为被短信吓到了,一时没敢报警。 数十分钟后,胡女士小孩所在学校传来消息说,他们的小孩此时正在教室上课,并未出现任何不正常情况。胡女士向老师多次确认自己小孩的确没有被绑架后,一直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直到过了一个多小时,我的心还在砰砰直跳,如果小孩真的出了什么问题,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真是吓死人了。”胡女士说,后来她往那个联系电话发过去一个短信:“我有好多小孩子,你绑架的是哪一个啊?”但短信发过去数小时,对方也没有回话,这时她才确认对方是骗子。 胡女士说,发短信者很可能是利用家长紧张小孩的心态,以此来诈骗钱财。后来,胡女士拨打了深圳市公安局报警电话,110接警工作人员告诉她说,昨日深圳市已经接到多起类似的诈骗电话。 就在胡女士报警的同时,在宝安区一家工厂打工的刘先生也致电记者说,昨日下午也收到一条自己小孩遭绑架的短信。刘先生说,当时他被吓得心惊肉跳,“我没来得及思考就直接打电话给发短信者”,电话那头是一个男子接的电话,一开口就说,“你的小孩在我的手里,赶紧筹钱过来,否则就给他毁容”。刘先生说,对方都没让他说上话,就立刻收了线。 刘先生呆呆的想了一阵后,这才想起来,一个月前他已经把自己8岁的儿子送回湖南老家读书去了,怎么会被绑架呢。刘先生说,他又赶紧打电话回老家,直到确认小孩正在老家读书,根本没有遭人绑架,才放下心来。刘先生说,他一家人都在广东打工,碰到这种事情非常害怕,“后来看小孩没有出事,我也就没有报警”。 “绑匪”开口只谈赎金 下午3时40分,记者按照“绑架”短信所留的手机号码拨了回去。电话响了三下之后,对方接通电话,但没等记者开口,话筒里就传出一个男子声音。 男子:赶紧拿钱来赎小孩,他在我手里。 记者:你这个是外地电话,我人在深圳,你怎么可能绑架我小孩? 男子:我这个是福建的手机,但是我人在深圳,你小孩在我手里,赶紧去筹钱吧。 记者: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啊? 男子:你别管我是什么人,如果不拿钱来,我马上刮花你小孩的脸,毁他的容。 记者:那你总得让我听到自己小孩的声音吧。 男子:我现在手上有五六个小孩,谁知道哪个小孩是你的。 记者:我儿子7岁,男孩,穿花格衣服……! 男子:你别跟我罗嗦,赶紧去筹钱,筹到钱自然就还你儿子。 记者:那你要多少钱? 男子:你家里现在有多少现金,有多少你就全部拿过来,你搞到钱了再给我电话。 记者:我小孩在学校读书呢,今天早上还是我送他进的学校,你怎么可能绑架他的? 男子:你小孩是在学校读书,但是现在已经被我绑架啦,如果不相信,你可以去学校调查。 记者:我在哪里给你钱? 男子:搞到钱再打我电话。(然后就挂掉了电话) 警方:一天接到50多起报警 初步判断是涉嫌诈骗的犯罪行为 昨日下午,记者与深圳市公安局110报警台取得联系,对方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接到多起类似的绑架电话,这多半都是骗人的把戏,不要过分相信这样的短信。 昨日晚上,深圳市公安局刑侦局有关警员特意致电胡女士,询问胡女士小孩的人身安全情况。这名民警表示,昨日110报警系统已经接到了50到60宗有关“绑架”短信的报案。据警方调查,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和短信存留联系的手机号码都属于福建省泉州市。这名民警分析说,这些收到短信市民的小孩,都没有出现丢失或者绑架等情况,目前初步判断是涉嫌诈骗犯罪行为。 而对于对方怎么知道市民电话的情况,这名民警分析说,目前市面上有一种短信群发器,对方很可能是使用这种短信群发器,随机抽取大量的手机号码,展开群发短信行为,因此发送短信者并非有目的的针对某些市民进行诈骗。 记者随后也致电市公安局刑侦局,值班民警告诉记者说,最近有关短信诈骗的犯罪比较多,但只要市民有报警,警方就肯定会展开调查,这名民警表示,目前市公安局刑侦局已经有一个大队专门就短信犯罪展开调查,而有关昨日出现的大量“绑架”短信情况,警方已经着手展开调查。 律师:诈骗得手可判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将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绑票短信男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诈骗罪。”深圳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欧湘富介绍,尽管发送短信者以绑架市民家属作为勒索钱财的手段,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当事男子只是虚构了事实,并没有实施绑架行为,因此从记者掌握的情况来看,当事男子是涉嫌诈骗罪。 欧律师同时表示,当事男子虚构绑架情况,并大量发送短信向市民勒索钱财,给市民带来巨大的伤害。 欧律师分析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如果发送短信者通过以上行为成功诈骗到钱财,那么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依据刑法第226条,如果诈骗私人财产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诈骗财物数额较大者,将被处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诈骗私人财产在3万元至20万元之间,诈骗财物巨大者,或者有其他严重犯罪情节者,将被处于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诈骗私人财产20万元以上,诈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者,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犯罪情节者,将依法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欧律师表示,如果发送短信者只是发送了勒索信息,没有勒索到钱财或者数额在2000元以下者,社会影响又不是很大的情况下,那么依据法律,通常会予以罚款、治安拘留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