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男子酒后将84岁老太强奸致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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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0:56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 26岁的李志强昨日在一中院哭着领取了死刑判决。 因为酒后对邻居84岁老太太强奸致死,李志强被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死刑。 李志强没有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任何辩解,只是在接受法官询问时,低着头表示非常后悔。
李志强曾在一家工厂开车,因为喝酒耽误工作被单位开除。失业后,他一直依赖父母,心情比较郁闷。 法院查明,今年4月21日晚上,李志强和邻居聚在一起喝酒后,想起邻居张某某晚上值夜班,家中只有其84岁的姥姥高某在家,便萌生强奸的念头。当晚11点多,他翻墙来到高某家中,高某被惊醒,问“是谁”,李志强怕被对方认出,即用手扼压其颈部,又将棉被蒙在老太太脸上一顿拳打,在老太太昏迷后,将老太太强奸。后高某因机械性窒息死亡,李志强逃离现场,并掠走高某的人民币804元。 李志强的辩护律师认为,李志强酒后控制力下降,而且高某自身身体状况不佳也是其死亡的原因之一。 法院称,李志强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结论证明,其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普通醉酒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无明显削弱,应评定具有完全责任能力。 法院认定,李志强没有法定从轻的情节,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