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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商业用电有望摆脱歧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1:2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李曌 记者 王昭玮)同网同质不同价,这是众多商家、企业对于商业用电价格的强烈不满。呼吁声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昨天,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获悉,西安的商业用电有望实现同网同质同价。据了解,早在今年6月份,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商业用电同网同质同价做出了明确规定。《意见》出台后,上海、北京、河南等都做了相应的调整,西安的商业企业反应也异常强烈,不少商家大喊“商业用电受到歧视”。其实,商业用电同网同质不同价产生的历史时间非常长,目前形成的电价是几十
年前就形成的。当时电力供应比较紧张,要优先保证生产,因而抑制消费,致使商业用电价格高于工业用电价格,这种做法延续至今。

  商业用电存在困扰,商家的呼声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天,西安市物价局陈忠局长提出,西安的商业企业可委托西安商业联合会整理调研各种情况,并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商业企业在用电价格较高的情况下成本加大,造成了商业企业在发展经营上的困扰。另外,西安市物价局将向上级反映并与主管部门协调,争取能够早日实现商业用电同网同质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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