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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写日记“励志”多偷车 制订“偷售车”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1:25 北京娱乐信报

  制订“偷售车”计划 没收获时“恨” 完成时即“你真棒!”

  

贼写日记“励志”多偷车制订“偷售车”计划

  把偷自行车称为“固定事业”,销赃称为“售车”,19岁的张某每天都写“励志”日记,如果完成指标,便自我鼓励“你真棒!”昨天凌晨,涉嫌盗窃数十辆自行车的嫌疑
人张某、韩某被东城警方予以刑事拘留。

  视偷车为“固定事业”

  每天订下“售车”计划

  11月初,来京打工的19岁男青年张某因没有找到工作便萌生了偷窃自行车的念头。他和21岁的老乡韩某不敢去居民小区下手,便瞄上了商厦及公交车站附近停放的自行车。每天晚上11时以后,两人便在安贞桥、安定门等地流窜,看到那些深夜还停放在路边的自行车便抬回暂住地,撬锁、擦洗后再倒手卖出。至案发前他们还新购买了一把大加力钳,用以绞断自行车锁。

  与一般的偷车贼不同,张某每天回到暂住地后都要拿出一个大本子,写下一天的计划、完成情况和心得。在日记里,他创造了自己的“术语”,每天都订好偷车和销赃的计划,并详细记录下每辆自行车的偷窃销赃地点、出手价格。

  一天没偷便“恨自己”

  完成指标则“你真棒”

  民警从日记中看到,张某从11月7日到案发前的11月27日的20天内,每天收入从零增加到六七十元,最高一天“挣”得197元。张某还怀揣着“一夜暴富”梦,曾一天只花3元充饥,但每天都至少拿出5元去买彩票、打台球赌博。而他打台球曾输过40元,只赢过15元,买彩票只中过10元。刚开始,张某和同伙经常徒劳无获,只是捡拾一些无主的破自行车当废品卖。直到第三天,张某冠之以“黄昏再现”和“夜行动”的偷车行动开始有收获。其后张某和同伙将被盗自行车“出售”,开始收入大增。此后“事业”颇为顺利,张某卖了几辆自行车“挣”得100多元。

  也许是手头宽裕了些,张某开始荒废“事业”而沉溺于打台球赌博中。有一天他的收入为零,但打台球花了20元,他在日记里写道“难忘的一天,恨”。16日那天,张某因毫无收获便写下“痛恨自己”的日记。落网前的25日,张某一天卖出4辆自行车,心情十分愉悦,鼓励自己“你真棒!”此时他的“存款”已从十几元上升到400多元。

  偷车目标全看“缘分”

  地点集中商厦附近

  张某的日记只记到11月27日,发财梦就破灭了。东城刑侦支队单警官介绍说,28日凌晨1时多,新成立的东城刑侦支队夜间便衣打击队侦查员在安内大街蹲守时发现了形迹可疑的张某和韩某,并在两人用加力钳剪断一辆自行车的车锁时将其抓获。

  前天晚上在东城刑侦支队,记者见到了还透着学生气的嫌疑人张某。他告诉记者,之所以要写日记,是因为他觉得心里不安,老想起自己平时干的“坏事”。他说自己的目标就是攒够四五百元,然后买一身衣服,再去找新工作。张某说,他们偷车没有特定目标,而是看“缘分”,碰上哪辆“合适”就偷哪辆。根据张某日记所载,俩人共盗窃自行车30余辆,以每辆车2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共获赃款1200多元。在张某日记中还有一个偷车地图,上面记载了他偷车的地点和销赃的地点。

  信报记者 王成旻 通讯员 张朝刚

  张氏“术语”

  偷自行车=“固定事业”

  打台球、买彩票=“挣外快”

  销赃=“售车”

  行动=“黄昏再现”和“夜行动”

  偷车日记

  11月9日:“得自行车2辆未出售”

  11月15日:“出售自行车两辆,完成;修三轮车,完成;收购铁具,完成;购买彩票,完成……”

  11月16日:“夜行动,未做;黄昏再现,未做;12点起床后开始打台球,共计输40元,晚8点才结束,吃过饭就睡觉,真是浪费了,痛恨自己的所作所为!”

  11月25日:“今日售4辆自行车完成,给自己一个鼓励‘你真棒!’”

  某日收入为零:“难忘的一天,恨”

  偷车地点

  安贞华联、奥体东门奔驰展厅、亚运村国美电器、熊猫环岛市场、北辰购物中心、和平西里安贞大厦、五路居等。

  销赃地点

  古玩城附近、长虹桥附近、小关、大屯北站、和平东街、樱花园等地的废品收购站及修车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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