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军仪仗队打赢名誉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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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1:2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李正)深圳市信禾工艺品有限公司为推销产品“将军佩剑”和“红色八一步枪”,屡次使用三军仪仗队的字样和形象,三军仪仗队将其诉至法院。昨天,海淀法院一审判决,信禾公司败诉。据悉,此案是我军首例集体维护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诉讼。 经合议庭评议,最后对于三军仪仗队的名誉权作出认定,因信禾公司在未征得三军
法院判决信禾公司将现有涉及三军仪仗队的相关五十周年阅兵、军官敬礼等画面的“将军佩剑”“红色八一步枪”产品所有的宣传册、光盘、挂画全部销毁,不得再行使用、转让,以停止侵权行为。同时,向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卫第一师仪仗大队赔偿10万元。 此案开庭时,被告公司没有到庭,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