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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质疑高速路修车垄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4:27 重庆晚报

  “高速路上车辆出故障,只能等高速公路上的救援车及清障车来处理,不能选择外来修理工。”昨日,内环高速路石马河至杨公桥段不少车主质疑高速公路这一规定不合理。

  在该路段长期运石料及河沙的林先生讲,今年夏天某日,他开的东风车在石马河附近瘪胎,他打电话找附近的修理工上路救援。修理工刚要干活,被高速公路执法巡逻车撞见,以修理工无安全设施为由将其“请”走,同时呼来高速公路救援车救援。结果,救援车的
工人拆外胎、换内胎及加垫皮共收了150元,换的内胎只跑了一天就报废了,所开的票据是便条。林说,若请外面的修理工上路补胎,只需10元钱。

  该路段不少车主还反映,一旦该路段出故障的车增多,救援车跑不过来,车主只好等。

  昨下午,记者开车在该路段体验。记者在杨公桥附近拨打高速路投诉救援咨询电话,称车出了毛病,准备自己找修理工。一女性工作人员叫记者给一姓陈的工作人员拨电话。给陈某的电话拨通后,对方再三叮嘱记者不要叫外面的修理工,否则大家不但要红脸,记者还要遭罚款。陈某还称,“在高速路上各方面费用都考虑进去了的,所以(修车)费用相对要高一点。”

  到底是何原因导致这种格局呢?

  负责该路段执法的市高速执法二大队五中队谢队长解释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重庆市关于加强高速公路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车辆在高速路上发生故障不能行驶的,应由救援车及清障车进行处理;若需及时修理的,需在距故障车150米外设立锥形反光标志,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着统一黄色服装,维修企业必须要有一定资质。而外面的修理工多不具备这些要求。同时,不准外面的修理工上路作业也是为他们的安全着想。

  谢队长同时表示,中队将于今日对车主反映的救援车修理费偏高及修理迟缓问题调查处理,直至多数车主满意。

  记者杨登权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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