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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7名走私分子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5:14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1月29日讯记者杜海涛报道:广西“1·9”特大走私案日前在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27名案犯因走私柴油非法牟利而受到法律制裁。其中,走私分子冼水平、蔡奇深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5名走私分子分别被判处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至440万元不等。

  该案是近年来我国海关查获的一起罕见的以海上“蚂蚁搬家”方式走私柴油案,也
是南宁海关历年查获的最大一起走私案。少数量、多批次以及“合法企业掩护、规范手续伪装”,是这起案件的最大特点。

  现已查明,从2000年至2004年1月间,冼水平等27名走私分子共从越南组织走私0号

柴油15万多吨,从海上经北部湾海域偷运入境。

  冼水平将其任法定代表人的北海市农渔物资综合部下辖的某

加油站作为储存、销售走私柴油的窝点,还虚开
增值税
发票15份,虚开税款18.45万多元,假税合计128.15万多元。

  该案案值2.3亿元,偷逃税额6082万多元,60多名侦查人员经过了近一年的艰苦侦查才得以侦破,其一审判决书长达168页。

  《人民日报》(2005年11月30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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