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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友照“不慎”代言补肾一市民状告同仁堂肖像侵权案昨公开审理,原告索赔3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5:34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朱洲)一则补肾广告竟然用了自己的照片,而做广告的企业竟然是百年老店同仁堂!为此,沈阳市民陈某一纸诉状将北京同仁堂告上了法庭,认为同仁堂在未经允许下使用其照片做广告已经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和肖像权,要求索赔30万元。

  昨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朋友电话带来吃惊消息

  2004年12月11日,沈阳市民陈某接到朋友的电话:“你上报纸了,病好了吗?给人做上广告了……”听到朋友的询问陈某有些莫名其妙。他后来才知道,当天报纸刊登的北京同仁堂某补肾药品广告上有他的照片,更令他吃惊的是,这则广告的“照片说明”是:一男子性功能障碍,吃了同仁堂的药,好了。

  自己的照片怎么会上了同仁堂的补肾广告呢?原来,去年11月8日,已经离婚的陈某成为一家网站的注册会员,并上传照片,用于会员升级以便交友。陈某发现,同仁堂用的照片就是他上传到网上的那张交友的照片,照片虽然做了处理,但从体貌和背景上,都能看出是他本人。只是照片的名字变成了“苏东旭”和“苏先生”。

  同仁堂曾答应经济赔偿

  陈某认为,广告中提到的是“同仁堂”,因此一切责任应由同仁堂来负。随后,他多次找到北京同仁堂讨说法,却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答复。“我根本没病,广告遮挡了我的眼睛,但一看就是我,所以我一定要讨个说法。”

  据陈某介绍,事情发生后,北京同仁堂的一位经理曾来沈阳找到他,并告诉他是广告公司方面出了问题,但同仁堂方面愿意承担责任。这位经理还向陈某表示了歉意,提出可以给一定的经济赔偿。陈某称,同仁堂曾向其表示过,广告上的人不是他,陈某立即反驳:“人可以找到像的,但背景你能找到和我照片上一样的,我就不追究。”

  陈某称,自己照片上了补肾广告的消息不胫而走,知道的人越来越多。很多朋友见面都开玩笑地问他病是否好了。亲戚也为这事发愁,连他9岁大的儿子心理也有了很大的负担。陈某的事业也受到了影响。

  今年6月,陈某以侵犯名誉权和肖像权为名,一纸诉状将北京同仁堂告上法庭。并提出30万元的索赔要求。陈某的代理律师表示,“同仁堂”使用该图片以赢利为目的,确实构成了对陈某肖像权的侵犯,“同仁堂”应该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给予经济赔偿。

  同仁堂要求不公开审理

  

  昨日上午9时,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但北京同仁堂方面却提出:案子涉及到同仁堂的一些商业秘密,所以申请此案不公开审理。

  但其申请遭到了陈某的代理人的反对:“这个案子不符合不公开审理的条件,根本就不涉及国家、企业的机密和个人隐私。”法院合议以后,没有同意同仁堂的申请,此案最后还是进行了公开审理。

  在法庭上,陈某的代理律师向同仁堂方面提出了30万元的索赔要求。而同仁堂方面则认为,这个保健品是由同仁堂与香港一家公司合资的子公司生产,原告不应该把同仁堂列为被告,而应将另一公司列为被告。

  此案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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