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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四家野味店昨被突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6:56 扬子晚报

  昨日上午,家住南京江宁区淳化镇的读者魏先生向本报举报称,淳化镇境内不到500米的范围内有四家野味店非法经营野味。

  11月29日中午12时许,记者抵达淳化镇,上了一辆面的,开车的司机一听去野味店,连声说:“你算找对人了。”面的停在了一家王中王野味店门口。接待记者的是一位姓陈的小姐,一听来“吃野味”,她没有一点警觉地说:“我们店里大雁、麋鹿、獐子等应有尽
有。”随后,陈小姐拿来一份菜单:野鸭、野兔、麻雀等价格均在30多元,麋鹿肉90元,刺猬35元,大雁40元。

  接着又走进农家野味店。此店规模较大。记者声称要请客吃饭,以野味为主,请一位男厨师帮忙配几道菜。老板介绍说,他们经营的野味上档次的有野鹿、獐子、大雁等,一桌只要三四百元。记者连声称贵,随后走出店门,到与之不远的清风亭野味店、园林野味店,记者问有无野味卖,两家均表示獐子、野鸡、野鸭、野兔都有。暗访中还发现几家野味店的菜单都做了手脚:如獐子,只有一个“子”字,大雁只有一个“大”字。目的是对付执法检查。

  记者向江宁区淳化工商所通报了情况。该所负责人极为重视,立即与江宁区林副业局联系,10多名森林警察及工商人员下午2点多汇集淳化工商所。3时许,执法人员分别冲进4家店内,将店内的大量野生动物一举查获。面对执法人员,众多老板个个呆若木鸡。这4家野味店果然“名不虚传”,执法人员不仅查获了野兔、野猪、麻雀、大雁、獐子等,还查获了刚扒了皮的刺猬。据一些老板交代,野味大多数是从句容市场上买来的。经查,这4家野味店中有3家曾经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但早就被吊销了。而农家野味店根本没办过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目前,这4家野味店均被立案查处。本报记者耿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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