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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企业职工的丧葬费和救济费归哪里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7:27 红网-湖南日报

  编辑同志:

  我堂哥是茶陵县湘东铁矿(现已改制)职工,早已退休返回农村老家。2005年2月12日因病死亡,77岁的妻子尚在,无生活来源。3月10日,矿局退休办根据省2004年相关文件办理了相关手续,包括丧葬费:当地上年度职工4个月的社会人均工资,计3475元;一次性救济费24个月,计20850元,合计24325元。但是至今没有兑现,到底改制后退休职工有没有这
项待遇,由哪里发给呢?茶陵县舲舫乡洮水小学罗旭东

  记者回复:

  11月16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茶陵县社保局,社保局工作人员称湘东铁矿是省直企业,改制后离退休人员的社保和相关的丧葬费等由省社保局负责发放。

  记者又拨通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省直单位退休职工的丧葬费由省社保厅按政策发放,但是,给无生活来源的妻子发放的救济费则由企业自己负责,不属于社保基金支付范围,企业在改制时,劳动部门就要求企业应预留一部分资金用于发放救济费。如果当事人的亲属还未领到丧葬费可以向省社保厅直接反映,未领到救济金可以直接找矿局退休办。本报记者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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