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职务犯罪呈3大特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7:48 潇湘晨报

  本报讯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昨日宣布,200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87件442人,提起公诉235件306人,法院已作判决193件24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951余万元。

  从所办案件的情况来看,当前的职务犯罪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大要案多。全市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大案234件,要案40人(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36人),大要
案占立案总数77%;立案侦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8件,要案11人,占立案总数的21.4%。二是窝案、串案多,贿赂案件比例大。在2003年立案查处的85件案件中,窝案、串案有51件73人,占立案数的62%。在2004年查处的131件144人中,贿赂案件占88件93人,占立案数的68.7%。其中受贿案64件69人,行贿案22件22人,介绍贿赂案件2件2人。三是一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突出。在2003年查处的108人中,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共计52人,占查处人数的48%。2004年立案查处的131件144人中,属于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职务犯罪共94件102人,占立案总数的73%。2005年1月至6月又在上述领域立案69件75人。熊智能 高 攀 王波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