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然气居民管网设施建设费下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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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8:00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昨日,株洲市物价局报经省物价局批准,决定从12月1日起,将株洲市天然气居民用户管网设施建设费收取标准从原来的3100元/户调整为2460元/户。 收取标准具体为:庭院管网建设费1110元,主干管网建设费600元,计量表具及材料等550元,检测费50元,勘测设计及点火调试费150元。株洲市还规定:居民以外的其他管道天然气用户(包括工业用户、公建非营业性用户、营业性用户),其庭院管网设施建设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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