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摔伤能否算工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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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8:03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记者谈欣 【金陵晚报法援热线13073491827报道】据老张介绍,他在上海滩大酒店当保安有7年多了。8月19日10点多,老张刚在酒店食堂打好饭,运菜的卡车来了。按酒店规定,保安也要帮忙卸货。老张来不及吃饭,赶紧往外跑,准备去帮忙。结果没留意食堂地面的油渍,脚下一滑,老张摔了个四脚朝天。老张在家休息了三天,又上班了。没想到腰越来越痛,9月
在病床上躺了50来天,老张的病还没好。更让他着急的是,医药费花了7000多元,每月工资仅600元的他,想让酒店给报销一些,但酒店不管。 上海滩大酒店认为:1、摔跤不是搬运货物,而是午餐打饭时途中跌倒;2、其摔跤后随即到医院拍片检查,没有造成任何损伤,单位报销了全部医疗费;3、其现在反映的伤情是离职以后发生的。 律师观点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张承东律师无论是为了搬运货物,还是就餐时摔倒,只要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如果单位没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医疗费则由其单位支付。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可到单位所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再进行工伤认定。医疗费、误工工资、护理费、交通费,如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伤残补偿金等其他工伤待遇。 (编辑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