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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窗”外悬难擦洗 物业收费难接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08:04 宁夏日报

  家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牡丹园小区的350多户居民,这两年为“飘窗”难擦而懊恼不已。面对因窗户设计引发的争议,部分业主长年奔波,多方反映,现已疲惫不堪。

  “飘窗”,顾名思意,就是飘出去的窗子。一般的窗子做在墙体的垂直平面内,但如果把窗子突出墙外,就是“飘窗”了。据业主反映,牡丹园二期10栋住宅楼是由中房集团银川房产公司于2003年建设开发的。当时350多户居民在该年年底陆续入住后发现“飘窗”设
计不合标准,根本没法自行擦洗,必须花钱雇人。

  记者在牡丹园9号楼1单元602室看到,位于房子南侧的“飘窗”宽2.4米,只有右侧一个宽30公分的活扇窗户可以打开,其余全被一整块玻璃封闭。另外,该楼阳台的设计也是如此,正面玻璃无法擦洗。该楼住户张德江说:“花28万元买来的房子,必须雇人擦洗玻璃,一次就得花二三百元,你说冤不冤?”住在12号楼2单元501室的王星舟对记者说:“根据国家建设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对建筑门窗的相关规定,窗扇的开启应方便、适用、安全、易于维修和清洁。我们住户的窗户显然违背《通则》规定。”还有一部分业主讲,为此事他们跑了很多部门,到现在也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

  除此以外,小区业主对物业收费起始时间和标准心存不满。按照有关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即物业通过竣工验收后,符合《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保证书》之前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可是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到现在也未给业主委员会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及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并且物业公司于2005年5月才和牡丹园业主委员会签订了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小区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在2003年年底就开始收费是不合理的。另外,业主认为小区物业公司以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收取物业费,在银川市明显偏高。

  银川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科白科长介绍,对于“飘窗”争议,他们前几天已经请专家开了论证会,当时中房公司有人参加。专家认为窗户设计本是为了让住户更好采光,现在却给住户造成了清洗不便,看来设计上存在一定失误。银川中房物业管理公司冯总经理却表示,牡丹园二期工程的“飘窗”是按美观、节能的标准设计的,当然在使用功能上就会弱一点,可这完全符合原施工图要求。为了协调与业主关系,他们以清洗外窗一次收80元的低价,帮助业主解决擦洗难的问题。对于物业收费,冯总认为,当时在现房销售时,就以公示的形式标明了物业收费标准,同时在房屋销售合同中也规定了前期物业管理收费由业主一并承担。另外现在物业收费实行的是物业公司与业主协议定价,不完全按照政府指导价走,一些业主嫌价高物业公司不能接受。(本报记者 蒲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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