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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福娃纪念币现邮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0:00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黄立东)昨天上午,西城工商分局商标科接到来自奥组委的举报称,在马甸邮币市场有人销售侵权的奥运吉祥物福娃纪念币。商标科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赶往邮币市场进行检查。在市场内B6092号摊位上,执法人员查获4套印有福娃形象的金属纪念币和1套印有五环标志的邮票。

  经现场了解,此类产品是经营者从市场门口以230元的价格购入的,准备以300元左右
的价格出售。这些被查出的假冒产品中,有一款制作“精美”的吉祥物“福娃”银质纪念章,这套纪念章的外包装盒上还镶嵌着一块电子计时器,上面显示“距北京奥运会开幕还有983天”。在一个印有“北京2008”和奥林匹克五环的木盒内,工商执法人员还发现了一套历届奥运会吉祥物的纪念币。北京奥组委工作人员称,北京奥组委从未授权制作带有往届奥运会吉祥物的产品,在该款产品上使用“北京2008”和奥林匹克五环也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属于侵权行为。

  执法人员对侵权奥运产品予以了暂扣,并将依据相关法规对经营者进行处罚。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一定要到经北京奥组委授权的专卖店购买。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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