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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网站热传情书惹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0:0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昨天,来自西安的陈先生因写给前女友的情书被人偷去在网上曝光,与登载情书的163网易网站在东城法院对簿公堂。没想到,被告网之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称,网易的真正经营者是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陈先生告错了对象。

  陈先生是西安一家职业学校的负责人。今年1月,他发现163网易网站论坛上发表了5篇“风流才子的情书”,是3年前他写给前女友的。今年7月,网易同时在6个部落发表了情
书,并被多家网站转载。

  “我要求网易赔偿精神损失555元,并书面致歉。”法庭上,陈先生话音未落,被告方的代理人就表示:“163网易网站不是我们网之易的,它的经营者是广州网易,你告错了。”陈先生相当吃惊,随即提出:“163网站上的‘联系我们’提供了网易广州、北京、上海三家分公司的联系方式,其中北京分公司留的就是‘网之易’的电话和地址,这怎么解释?”

  被告方则当庭提交了“网之易”公司的执照:“我们的经营范围没有互联网信息一项,而且我们是一家外资公司,法律上是不允许经营网站的。”

  休庭后,陈先生只好写了撤诉书,并表示还要在东城法院另外起诉广州网易。

  记者了解到,“告网易告错对象”的事情近几年已经多次发生。几年前,网妖网站、网民与网易之间的侵权案,虽然原告一方拿出大量证据证明“网之易”属于“网易”公司,但“网之易”都表示诉讼主体有误。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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