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乌鲁木齐市公交总公司:不准点每分钟最高罚二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0:34 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记者 苏军亚2005-11-30)

  公交车压站,乘客着急,车开得太快,乘客安全没保障。针对此情况,公交四分公司出台了《运营准点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公交车不准点,驾驶员每分钟最高罚20元。

  11月2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交总公司了解到,冬季是车辆安全事故多发期,多
数事故是因“车速快”引起的。为保障市民冬季乘车安全,乌鲁木齐市公交总公司部署了冬季安全行车工作,全面检查首府2000多辆公交车的车辆技术性能,并要求所有车辆准点运营。

  根据要求,公交四分公司制定了《运营准点考核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对全公司10条线路(3路、4路、14路、29路、33路、35路、50路、59路、104路、105路)公交车早晚点情况的处罚。公交车早点的,上下班高峰期或末三班,一分钟罚款20元;平峰期或首三班,一分钟罚款10元。公交车晚点的,高峰期,一分钟罚2元;平峰期,一分钟罚5元。

  车辆准点情况由站员考核,并反映在路单上,与工资挂钩。站员每日逐车逐人进行登记,准点时间的认定一律以站房或站员的表为准,大雾、路阻、路滑或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除外。

  据公交四分公司书记张俊伟介绍:“从11月中旬该《规定》试运行以来,驾驶员压站、飙车现象减少了很多,有效遏制了个别驾驶员不遵守运营时间的行为,公司车辆运营秩序得到了规范。罚款只是监管手段,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保障乘客人身安全,营造舒适的乘车环境。”:

  (责任编辑:高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