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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青少年有了法律援助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0:43 江南晚报

  本报讯昨日从惠山区获悉,该区司法局与团区委合作,成立了首家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开展专项法律援助,援助内容涉及刑事案件、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请求给付抚养费、追索侵权赔偿及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由惠山区委负责日常管理,惠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业务
指导,在6个乡镇都设立了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站。该区需要法律援助的青少年,可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户籍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据材料。

  (祝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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