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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90余克判刑15年为基层法院刑期之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0:43 江南晚报

  本报讯27岁的李雪松长期无业,又有吸毒“嗜好”。

  可他既无收入又要维持这一“爱好”,便投靠毒贩包晓东,帮他跑腿,先后以“蚂蚁搬家”方式贩毒6次。昨天下午,李被崇安区法院以贩毒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11月28日至12月5日,全市两级法院将组织今年第二次涉毒案件集中宣判。
昨天下午,崇安区法院宣判了3起贩毒、非法持有毒品案件。上海人郭树有是个小吃店主,但嫌赚钱太慢,遂向“新疆毒贩”采购了大量毒品,利用他认识无锡吸毒人员的条件,作小包分装后贩卖到无锡。

  成仁芳原是郭树有小吃店里的常客,一来二往,竟与郭树有情投意合,后郭以每次给成报销路费,分成100~200元的小利,让成仁芳在今夏来锡贩毒6次。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郭树有贩毒总量高达90余克,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为基层法院刑期之最。李雪松一案的主犯包晓东,每次只贩0.1克,但查实的贩毒高达22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益补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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