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90余克判刑15年为基层法院刑期之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0:43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27岁的李雪松长期无业,又有吸毒“嗜好”。 可他既无收入又要维持这一“爱好”,便投靠毒贩包晓东,帮他跑腿,先后以“蚂蚁搬家”方式贩毒6次。昨天下午,李被崇安区法院以贩毒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11月28日至12月5日,全市两级法院将组织今年第二次涉毒案件集中宣判。
成仁芳原是郭树有小吃店里的常客,一来二往,竟与郭树有情投意合,后郭以每次给成报销路费,分成100~200元的小利,让成仁芳在今夏来锡贩毒6次。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郭树有贩毒总量高达90余克,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为基层法院刑期之最。李雪松一案的主犯包晓东,每次只贩0.1克,但查实的贩毒高达22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益补健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