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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夫妇为开脱儿子轮奸罪做伪证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5:02 都市天地报

  本报暗访组

  核心提示

  今年6月,本报记者根据群众举报,深入庆阳市西峰区揭开了由兰州“鸡头”石某,组织的兰州作台小姐,到西峰区繁华闹市一座由当地一名公安民警自建的“正阳大厦”内公开
卖淫的报道刊发后,全国数十家权威媒体纷纷转载并再次进行采访报道。此事,同时引起公安部高度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一时间,淫窝主人---原西峰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武敬忠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浪荡子弟 与他人合谋轮奸妇女

  正当有关部门对武敬忠夫妇经营淫窝案调查时,该警察夫妇为儿子开脱轮奸罪而做伪证一案,于近日在当地开庭审理。此案要追溯到2004年2月14日晚说起。当晚,武敬忠之子武斌及其朋友4人,在参加完朋友生日聚会后回到武斌家的宾馆内,经商量,在大街上劫持一个刚下夜班的妇女。芦某到正阳宾馆内,将其轮奸。案发后,武敬忠得知这一消息后,案犯胡泊潜逃(系武敬忠的外甥)后,武斌和其它案犯的落网。包括武斌在内参与轮奸案的案犯在公安局所做口供都对犯罪事实都供认不讳,并与受害人芦某所做口供一一对应,原本这一案件到此就应一个句号,但是武敬忠夫妇为了给儿子开脱,竟然知法犯法,在他们夫妇的策划下一场为儿做伪证的闹剧上演了。

  为儿开脱,夫妇策划贿买做伪证。在2004年2月14日案发的第三天武敬忠为开脱儿子所犯罪行,曾经召集同案其它几案犯家长在一起谋划。他提议,每人的父母掏出2万元,交给他,由他来具体操作此事,但是由于同案的张某的父母对武敬忠夫妇表示怀疑,此事只好做罢,武敬忠夫妇单独采取行动,进行收卖受害人的活动。他通过中间人冯某找到了当时已经远走新疆,连检察机关都找不见的芦某,用1万6仟元收买了芦某。武敬忠凭借多年刑警工作的经验,亲授芦某如何给检察机关供述的内容,这样使案件真实情况发生改变的阴谋便在武敬忠夫妇一手策划下完成。

  耐人寻味 伪证案中疑点重重

  据了解,按照严格的司法程序,在案件调查当中,如果同事人中的当事人都要重新做口供,并且要将所有口供重新审查。但耐人寻味的是,仅仅由于已经被收买的受害人芦某在检察院所做的一次由武敬忠夫妇亲授的虚假证词,就推翻了公安机关做出的并一一对应的所有犯罪嫌疑人所做的供词,使得这个错案从这里开始。

  此案在一审结束后,被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要求重新调查此案。期间有案犯家属举报,在此案一审开庭的当天中午,负责该案的公诉人,西峰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王芳曾公开与武敬忠之妻王云一起到西峰一处叫红太阳的酒店共进午餐。而且,在同案另一名案犯家所提供的证据表明武敬忠曾给他在电话中狂妄的声称,他为摆平儿子的事曾花费25万元。这些家长根据上述理由,要求公诉人王芳回避,但遭到该检察院的拒绝。并无视庆阳检察院责成重新调查的要求,在没有再次录取受害人芦某的口供也没有补充证据的情况下,由西峰区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其中受武敬忠指派外逃的胡泊被判有期徒刑十年,而自己的儿子却因为芦某在西峰区检察院所作做的一次虚假证词,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在今年6月1日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涉嫌伪证罪,将武敬忠正式逮捕,市检察院认为,武敬忠密谋策划并授意作伪证是造成胡泊等抢奸案错判的主要原因,市检察院又将本案移送西峰区检察院。本案在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镇原县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并将开庭地点转移到环县开庭,但是令人费解的是被庆阳市检察院列为主要犯罪嫌疑人的武敬忠,却只排在被告的最后一位,做为芦某的丈夫,却排为第二被告。而造成该案错判的口供,提供者芦某,却根本没有在本案中被提起公诉。并且,曾经负责对武敬忠之子武斌错判案件中提起公诉的西峰区公诉科,对武敬忠贿买伪证案所做的公诉书,对武敬忠所犯罪行为的指控非常含糊。

  记者针对上述问题于11月11日对西峰区检察院进行采访,但西峰区检察院张延民院长以此案必须通过市检察院批准为由,拒绝接受采访,随后,记者又到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该院政治部的李副主任告诉记者,区检察院之所以将武敬忠列为最后一名被告,他认为是由于证据不足。曾被庆阳市检察院采访,作证武敬忠在本案起重要作用的证人冯军的作证词,西峰区检察院却对其证词不采纳,加上武敬忠拒不承认自己所犯罪行,所以只能被列最后一名被告。至于为何不采访冯某证词,李副主任并没有对此解释,而对于本案公诉过程中的另外一些问题,李副主任也并没有回答记者的提问,并对记者对西峰区检察院进行有关情况的采访也婉言拒绝。

  随着本案的开庭,此案中的疑点渐渐显露出来,在本案中所涉及到所有人员能不能得到法律公正的裁决呢,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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