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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小议:再议羊城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5:14 金羊网-羊城晚报

  唐螂

  羊城通收押金虽经物价局批准,但其合理性仍值得质疑。撇开这一点,大众消费者亦不解限制退卡的“霸王条款”。事实上,在羊城通自己的宣传品中,写明收押金时要给发票的。可是,恐怕没有一位用卡人,拿到的是有税务证章的押金发票,发卡方通通给的是非正式的代理收据。可见,羊城通公司到底收了多少押金,只在它的流水账上反映,如何监督,
确实难说。而其它霸王条款还有:羊城通卡退充值超过十元的,要收10%的手续费;查超过10条以上消费清单的,要收取手续费,等等。

  这家原先只为交通支付而成立的公司,目前业务已经扩展到某些零售业的“代币”领域。作为一家“准金融机构”的国企,却直属于政府的某一部门,政企既没有真正脱钩,又不受银监系统监管,很见其垄断特征。因此,它的腾挪空间,可真谓“海阔天空”!事实上,羊城通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个先收钱后办事的买卖,在某些方面,成本可能比银行还低,但是其风格却霸道得多。何故?有权力优势和垄断优势罢了!这样的企业如果不理顺关系、监管又缺位,则危害大矣!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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