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妇凭照片认定丈夫被勾引 闹市扒光情敌衣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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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6:32 温州新闻网 | |||||||||
仅凭丈夫和年轻女子游玩的一张亲密照片,就认定丈夫被对方勾引。嫉恨的少妇刘某竟与母亲当街将照片中女主人公的衣服扒光,让对方裸体趴在街上10多分钟。近日,龙岗法院以侮辱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赔偿李小姐医疗费、鉴定费等2490元。但因其有身孕,法院判其缓刑一年。 法院查明,少妇刘某在家中看到住在附近的李小姐与丈夫在一起游玩的亲密照片,
遭受侮辱的李小姐说,她与刘某的丈夫只是普通朋友关系。李小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侮辱罪;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向刘某索赔医疗费、鉴定费等两千多元,并提出10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费。 龙岗法院认为,刘某仅凭一张照片并不能说明其家庭遭李小姐破坏。法院认为,刘某伙同母亲采用暴力手段,在公共场所众目睽睽之下侮辱他人人格,情节严重,并造成李小姐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但对李小姐提出10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不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范围,法院驳回这部分诉讼请求。陈学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