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调查组”欲赔房主18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0:46 哈尔滨日报

  哈报网讯(记者 杨明)昨天,呼兰商业总公司负责人表示,经半个多月调查,公司决定赔给房屋产权人邹长德18万元,余下20万元购房款因高峰商店原法人不承认,不能作出结论。

  2002年8月,市民邹长德花38万元购买了呼兰食品厂一处房产,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今年6月,在邹不知情的情况下,该处房产被呼兰商业总公司委托呼兰拍卖行违规拍卖
建起商品楼。此后,邹拿产权证多次找到区有关部门,但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11月10日,本报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报道,引起呼兰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区有关领导牵头成立调查组解决此事。

  此间,记者几次找到调查组成员之一呼兰商业总公司何经理了解调查进展情况。何称高峰商店原法人瞒了公司领导,也瞒了邹长德,虽然邹手中有20万元购房款收据,但因该法人口头不承认,所以调查组现在只能认定18万元购房款,不能认定余下的20万元。至于售房时公司领导为何签字同意,拍卖时为何避开房照,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问题,何均未作明确答复。

  房屋产权人邹长德表示,他交的20万元购房款有正规收据,办理了受法律保护的房屋所有权证,商业总公司不能以个人不承认为由将合法手续推翻,而且,商业总公司本身就应是被调查对象,由它调查并处理此事并不合适。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