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交通事故抵押金148万阿城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被判刑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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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0:46 哈尔滨日报 | |||||||||
哈报网讯(陈宝琨 马贵臣)苦于手头拮据,身为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的蒋某竟然把黑手伸向了交通肇事车辆当事人交纳的事故抵押金。日前,挪用公款近150万元的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03年初,哈尔滨市检察院在查处一起经济犯罪案件时发现,阿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股上报的财务账目存在问题,随即展开调查。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查取证,查明蒋某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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