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婚介所“找伴” 招来已婚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1:12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实习记者李琦)“没想到跟我相处了一年的男友,竟是一个已婚者!”昨天,气愤的李女士讲述了她在一家婚姻介绍所寻找“伴侣”,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招来一位已婚男子做伴。该婚介所称,男子结婚后就已经自动退出会员,而他在婚姻期间与李女士的交往属个人行为,与婚介所无关。

  2002年1月,在家人的劝说下,离异10年、43岁的李女士来到宣武区紫禁
城相识服务中心入会,准备通过该婚介所为自己寻找新的伴侣。“2003年底,一个姓席的男士主动打电话找我,称他也是婚介所的会员,2002年的时候联系过我。”在双方都确认对方没有伴侣后,开始了长达一年的交往。2004年底,两人同居在一起,生活一直很融洽。今年6月初,李女士在打扫房间时,翻到席先生的一些文件,发现他居然是个已婚的男人!与席先生交涉后,对方承认了自己已婚的事实,并表示自己与妻子由于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而由于经济上有些纠纷,双方还没有离婚。虽然席先生在6月中旬与妻子离婚,但由于他与李女士感情已经破裂,双方还是在9月份分手了。李女士认为,她与席先生是通过婚介所认识的,宣武区紫禁城相识服务中心应承担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宣武区紫禁城相识服务中心。中心任主任告诉记者,该婚介所对入会人员的审核十分严格,“必须出示自己的未婚证明,才可入会,不可能允许已婚者来这里查看异性资料。”他说,席先生以前确实是他们的会员,但在2002年底,他结婚后就自动退出会员了。

  了解此事后,任主任与席先生通了电话。“2002年初,席先生与李女士有过一次接触,双方都留了对方的手机号。”他说,由于婚姻期间席先生与妻子不和,处在离婚边缘,他便自己找到了李女士要求交往。“这是他们的个人行为,与我们中心无关。”随后,记者设法与席先生取得联系,但该手机一直关机,截稿时也未能联系上。

  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的吕峰律师表示,就这件事而言,紫禁城相识服务中心不涉及违规操作,因此不应负有责任。当时作为已婚者,与李女士交往的席先生应承担主要责任,在道义上应受到谴责,并且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关于配偶间有互相忠诚的义务的规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