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所“找伴” 招来已婚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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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1:12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实习记者李琦)“没想到跟我相处了一年的男友,竟是一个已婚者!”昨天,气愤的李女士讲述了她在一家婚姻介绍所寻找“伴侣”,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招来一位已婚男子做伴。该婚介所称,男子结婚后就已经自动退出会员,而他在婚姻期间与李女士的交往属个人行为,与婚介所无关。 2002年1月,在家人的劝说下,离异10年、43岁的李女士来到宣武区紫禁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宣武区紫禁城相识服务中心。中心任主任告诉记者,该婚介所对入会人员的审核十分严格,“必须出示自己的未婚证明,才可入会,不可能允许已婚者来这里查看异性资料。”他说,席先生以前确实是他们的会员,但在2002年底,他结婚后就自动退出会员了。 了解此事后,任主任与席先生通了电话。“2002年初,席先生与李女士有过一次接触,双方都留了对方的手机号。”他说,由于婚姻期间席先生与妻子不和,处在离婚边缘,他便自己找到了李女士要求交往。“这是他们的个人行为,与我们中心无关。”随后,记者设法与席先生取得联系,但该手机一直关机,截稿时也未能联系上。 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的吕峰律师表示,就这件事而言,紫禁城相识服务中心不涉及违规操作,因此不应负有责任。当时作为已婚者,与李女士交往的席先生应承担主要责任,在道义上应受到谴责,并且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关于配偶间有互相忠诚的义务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