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防巡逻车为躲避罚款半年未挂车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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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1:2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叶洲) 家住丰台区卢沟桥乡三路居村的居民陈先生反映,半年来,三路居治安联防队的两辆治安巡逻车一直都没有悬挂车牌,只挂着“治安巡逻”的牌子。该联防队的负责人称,这两辆治安巡逻车属于“有牌未挂”,采用这样的方法是为了规避交通违规罚款和防止部分队员私自用车的“无奈之举”。 昨天上午10点,记者在三路居治安联防队的门前看到,确有一辆银灰的面包车正停
联防队邢队长说,两车车牌均随车携带。他随后从停放在大门口的面包车内拿出了该车的车牌(号码为,京HW5860)。 邢队长称,“有牌未挂”一是为了规避违章后摄像头记录下车牌号,规避有关部门罚款扣分的处罚。联防队经常会去抓小偷、抓野三轮等,紧急情况下巡逻车常会违章停车或者走单行线等等,“一违章就被拍下车牌号,一次就是200元3分,我们受不了。”二是为了防止部分联防队员私用巡逻车。两辆巡逻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三路居村内的治安巡逻,“没有挂车牌,有队员要开着车出三路居村办私事就行不通了。” 据了解,这两辆车是三路居治安联防队今年5月初购买的治安巡逻专用车,5月8日,两车挂上车牌正式行驶,6月初,两车车牌被换下,换上了同样金属质地的“治安巡逻”牌。 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局法制处了解到,三路居治安联防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同时,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法制处工作人员称,联防队会执行一些较为特殊的任务,但不能因为这一点就免受违章处罚,队员们在执行任务时应注意遵守交通法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如遇此种情况可以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 丰台交通支队值班人员表示,他们将尽快告知有关领导,并且通知路面民警前往,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