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村民无法取得许可证为伐木纵火烧山千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3:20 新桂网

  本报讯 (记者 陈建华) 11月30日凌晨3时许,永福县苏桥镇10多座山头相继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达1000多亩。由于火情蹊跷,永福县领导指示消防、刑侦部门迅速查明火灾原因。当天早上,桂林市消防支队防火处、永福县消防大队调集人员迅速赶赴火场,经缜密侦查,确定系人为纵火案后,移交公安刑侦部门查处。

  永福是广西的林业大县。今年10月,永福县提出全县禁砍禁伐3个月,严厉查处乱砍
滥伐的行为,并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禁令发出后,部分村民因无法取得林业部门的砍伐许可证,一时断了“财路”。而按有关规定,只有发生山林火灾的林木,当地管理部门可相应发放砍伐许可证。

  据分析,此起特大火灾横跨桂柳

高速公路,涉及大罗、黑石岭两个村公所,并且是10多座互不相连的山头相继着火,极有可能系犯罪嫌疑人只顾眼前的个人利益铤而走险,故意纵火后再砍伐林木出售。

  当天早上,公安、消防人员经过排查,终于在紧靠桂柳高速公路西面的萝卜岭边,发现相距不到50米的两个纵火点,现场残留用于纵火的稻草灰清晰可见,且犯罪嫌疑人从稻田内拖拉到纵火现场的稻草一路跌落。由此可见,此起特大火灾的纵火特征明显。

  随后,永福县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行动,目前,犯罪嫌疑人已基本锁定。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