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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研究生被杀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7:0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因就餐时邻桌一对男女发生争吵,成都某知名大学在读研究生杨国骅瞟了对方一眼,竟遭杀身之祸(本报曾作连续报道)。这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凶杀案于昨日下午在成都中院一审宣判:罗志刚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悉,为让罗志刚尽早伏法,石利萍母子事前已撤销了对其提出的民事赔偿要求。

  望早结案杨家放弃民事赔偿

  昨日下午,石利萍母子早早地赶到了法院,上百名杨国骅生前的同学也相继赶来了。杨国骥告诉记者,前天审判长找他们谈话,称要追究罗志刚民事赔偿责任就得经历答辩期,这必然延迟判决。“只要能尽早结案,我们愿放弃民事赔偿!”杨国骥及其母亲当即向审判长表了态。杨国骥称,他们压根儿就没想从罗志刚手里真正得到一分赔偿费,只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让罗志刚的行为得到应有的处罚。

  控辩交锋罗故意杀人罪成立

  意外的是,记者在法院内外均未见到罗志刚的家人。罗志刚再次被押上审判席时,记者注意到他比上次出庭时明显苍老了很多,当发现亲人均未到庭时,他的眼眶湿润了。整个宣判过程中,他始终低垂着头。

  法院认为,罗志刚酗酒后在公共场所无端滋事、并持刀刺杀杨国骅非法剥夺其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予严惩。罗志刚辩护人称,罗志刚系临时起意的激情犯罪,其主观恶性较小;法院则认为,罗志刚在公共场所无端挑衅杨国骅,并持刀刺杀其3刀,才致杨死亡的,故认为罗志刚犯罪主观性明显;罗辩护人称罗志刚系初犯,认罪态度好;法院则认为,罗志刚交代的事实虽与庭审查明的事实相符,但其所犯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该情节非法律规定的从轻处罚情节,不足以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法院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未予采纳。

  聆听宣判母子悲喜交集

  “我那苦命的乖儿呀,你这下可瞑目了!”听完判决,石利萍当即号啕大哭起来,她随即一把抱住杨国骥,母子俩偎在一起,哭了又笑,笑了又哭,久久不愿离开法庭。而与之呈鲜明对比的是,当罗志刚听到“判处死刑”时,身子随即哆嗦起来,面如土灰,喃喃自语说:“我要上诉”,但未能向法庭提出上诉理由。罗志刚被法警押走前,再次回过头来向后瞟了一眼,仰天长长叹息,随即被法警押离。

  还没走出法庭,杨国骥就迫不及待地打电话告诉父亲审判结果。

  记者王仁刚实习生程大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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