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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目击司机与警察砍价场面 交警称很正常(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7:15 华商网-华商晨报
记者目击司机与警察砍价场面交警称很正常(图)

交警正在检查车辆 本报记者王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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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记者王辉 唐聪)“向交警缴纳罚款竟然可以砍价!”沈阳司机王先生向记者透露,他将罚款从2000元砍到了500元。

  记者暗访时,也将一笔需交纳的400元罚款“砍”到了300元,并且不再扣驾驶证的分数。

  交警解释:这种执法很正常。

  昨日下午,司机王先生向本报投诉称,他开车行至京沈高速公路台安出口时,因超速被警察拦截。按规定罚款2000元,后来他与对方砍价,警察最终罚了他500元。

  王先生说:“警察罚款怎么能像菜市场一样,可以讨价还价呢?”

  15时40分许,记者赶到京沈

高速公路台安出口,一位司机告诉记者,约半个小时前,收费口前聚集了数十辆被罚的超速车。15时45分,两名守在收费口处的警察又拦截了两辆超速车。随后,让其到旁边的小屋缴纳罚款。记者随同吉A692××车司机进入罚款室。该司机问罚多少。一名穿警服的女警察:“罚款400元,驾驶证扣3分!”

  “我兜里没有多少钱,少点吧。”在司机屡次哀求下,女警察给予了最大让步,“交400块钱,驾驶证不扣分了。”。

  “能不能以最低限度罚款呢?”记者佯装司机的朋友与交警“砍价”。

  “你交300吧。”一名坐在女警察对面的男警察说道。

  “我们队长发话了,你就交300元。”这时,女警察说。

  时间不长,记者就亲眼目睹了3名司机与警察“砍价”的场面。

  记者随后采访了收款屋内的鞍山交管支队高速二大队副大队长李云成。他向记者解释,“依据新《交通法》第99条关于超速行为的规定,凡是超速50%的驾驶员,应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对于“400元变300元”一事,李云成说,“就是我们改罚300元,也不违反规定。法律有弹性,我们是按照危害结果程度来确定罚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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