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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日竞赛防事故 三年内撞死人者不得驾校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9:11 桂龙新闻网

  记者11月30日从自治区安监局获悉,我区从2005年11月20日至2006年3月1日在全区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以提高全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守法和交通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据了解,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以地级市为单位,主要评比项目为: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同比下降率,道路交通事
故死亡人数及同比下降率,辖区主要道路客车超载、机动车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率,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情况等等。

  竞赛期间,要继续加强对机动车违法载人(客)的查处,确保辖区道路客车超员违法率不超过5%。加强对机动车超速、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国道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过10%。要组织警力深入乡镇农村公路开展低速货车、拖拉机、

摩托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严禁三级以下(含三级)公路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客运车辆载客运行。对已查明肇事车辆或逃逸人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要成立专案组,限期抓获归案,2005年发生的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要达到80%以上。要开展集中报废机动车的专项行动,报废注销率及告知率要达到100%,报废的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解体率要达到100%。对总质量12吨以上的货车、3.5吨以上的挂车和车长大于10米的货车未按国家标准设置反光标识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活动同时还要联合教育部门对学校接送学生的校车及驾驶员进行安全检查,要禁止近三年发生死亡

交通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或者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来源:南国早报选稿:见习编辑黄振瑛作者:唐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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