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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假币行骗露马脚 领刑一年处罚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0:25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龙州讯 从贵州来龙州的无业人员钟某,拿着百元假币去购物时被店主识破,店主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公安干警从钟某住处搜出假币4400元。近日,被告人钟某因犯持有假币罪被龙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5年8月,钟某非法获得假币数千元后,来到龙州县城住进县二轻招待所伺机贩卖。为了验证假币能否顺利出手,钟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用一张100元假币在县城兴龙路一
家烟摊买烟。谁知摊主黎某眼尖心细,一眼便识破钟某使用的是假币,并打电话报警。110民警迅速出击,不到10分钟就将钟某抓获。之后,公安干警依法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共查获43张面额为100元的假币,总面额为4400元假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明知是伪造的假币而故意非法持有,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假币罪。据此,法院依法判处钟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非法持有和使用假币是严重扰乱我国金融秩序的行为,必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那些见利忘义,尚在铤而走险的人们,能引以为戒。

  (农立海)

  责编:谢寿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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