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币行骗露马脚 领刑一年处罚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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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0:25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 |||||||||
龙州讯 从贵州来龙州的无业人员钟某,拿着百元假币去购物时被店主识破,店主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公安干警从钟某住处搜出假币4400元。近日,被告人钟某因犯持有假币罪被龙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5年8月,钟某非法获得假币数千元后,来到龙州县城住进县二轻招待所伺机贩卖。为了验证假币能否顺利出手,钟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用一张100元假币在县城兴龙路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明知是伪造的假币而故意非法持有,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假币罪。据此,法院依法判处钟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非法持有和使用假币是严重扰乱我国金融秩序的行为,必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那些见利忘义,尚在铤而走险的人们,能引以为戒。 (农立海) 责编:谢寿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