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与严肃:上海法院少年法庭的“圆桌审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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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0:2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上海12月1日消息 (记者杨静 实习记者鲁艳)上海法院少年法庭昨天(11月30日)在闵行法院举行了符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圆桌审判”方式启动仪式,上海市政法委领导和高院领导为闵行法院的少年“圆桌审判”法庭进行揭牌。 “圆桌审判”较传统矩形审判具有无法比拟的优越性。首先,“圆桌审判”一改法院高高在上、威严肃穆的传统形象。审判人员、公诉人与未成年被告人实行了“零距离”接
其次,“圆桌审判”能更好的贯彻对未成年被告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庭审中去掉戒具的未成年被告人与其监护人、辩护人、帮教老师同坐在一起,最大限度地减轻了未成年被告人恐惧和抵触的心理、使其能更好地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反思犯罪原因。 最后,“圆桌审判”蕴涵着深厚的司法人文关怀。法庭布置整体温馨柔和,既缓解刑事审判的紧张感,也充分体现审判工作的人性化和法官的爱心。 据悉,上海其他三个设立少年法庭的长宁、普陀、闸北法院的“圆桌法庭”已进入室内装潢和设备调试的最后阶段,预计年底前后均能改建完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