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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员工自揭东家骗保内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1:0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涂列江拇指被刨伤

  前天,在本报接待室里,来了一个名叫涂列江的江西打工者。据他介绍,他在张洼路上一家具厂上班。今年3月2日,其右拇指被电刨刨伤,末节指骨被刨掉了。当时就近到铁四局第四医院门诊看病时,用的是戴祥水(江西老乡,原来在该家具厂上班)的名字,因为戴祥水在家具厂参加过保险,而涂没有。老板冒用“戴”的名字在保险公司获赔意外伤害
赔偿及医疗费补偿。可这个老板仅给涂支付了医疗费1000多元,未给任何伤残赔偿。涂找老板理论,老板不但不理,还停了他的工作。

  记者看到涂列江的右拇指已经残疾,两个指节只剩下一个。这家家具厂是否存在骗保行为呢?记者当即进行了采访。

  获得理赔者是戴祥水

  记者来到位于四牌楼附近的人寿保险公司,见到了负责该家具厂参保事务的保险公司业务员季女士。季女士说,这个家具厂工人参保都是由其老板代办的,办理的是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交100元钱,保意外伤害保额50000元、意外医疗4000元,附加补偿2000元保额,保期一年。投保时只需出示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他们大多是外地人,我都不认识,每次都是由他们老板来替他们办理的。”

  季女士肯定地说,确有一个叫戴祥水的人获得意外伤害赔付。说着,她从包里拿出保险理赔单,我们看到险种名称为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医疗赔付928.35元,日期是2005年9月22日,被保险人是戴祥水”。“先前的3000元的伤害保险赔付已经付给了该厂老板,这是医疗赔付”。当记者问道: 受伤的人和获得理赔的人可是同一人时,她说老板提供的资料是同一个人,而且现在提供的受伤照片和原先留的身份证照片相同。至于里面会不会有什么“猫腻”,“那我就不清楚了”。

  理赔照片巧“合成”

  在记者的提议下,季女士带着记者来到了位于张洼路张洼面粉厂对面的一家家具厂,门口没有牌子,推开大门,里面工人正在干活。不巧的是,老板外出不在。在家具厂的门口,记者见到了再次前来索赔的涂列江。他说“早上老板冲我发了顿火,说我到处告状,让我今天不要干活了。等他回来再讲”。

  记者问他可能找到戴祥水,他说今年夏天,为了办理赔他和老板曾去过戴上班的地方,还照了照片。当我们找到位于龙岗的时代家具厂时,不巧的是“戴祥水已不在这里干了”。不过刘老板证实:“戴在我们这儿上班期间没有受过伤。”

  受伤的是涂列江,而保险公司收到的照片却是戴祥水。照片是如何制作出来的呢?“是老板求照相馆合成的。取我的身子,取戴的头。”原来,老板带着他来找了戴祥水,在一家照相馆拍了他和戴的合成照,把戴的头“嫁接”到了涂的身上。随后,涂列江又带着记者来到龙岗义乌商城里,找到了这家照相馆,“就是这家给我和戴照合成照片的”。记者问及可否看一下当时的照片,老板说时间太长了,记不得了。不过,当他看到涂列江时,他却知道涂没了大拇指,“你来拍照时是夏天吧?”老板脱口问道。

  ·本报记者 王璎 实习生 丁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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